中國時報【呂妍庭/嘉義報導】

台越混血新台灣之子「恩恩」,因越南籍生母搞外遇生下她,台籍丈夫不甘戴綠帽申請除戶,生母返越南已不知去向,從此成了「黑戶」。受託照顧恩恩的保母四年多來僅領到一個月保母費,仍將她視如己出,如今面臨恩恩無法就學窘境,保母請求政府給小孩一個身分。

剛滿五歲的恩恩只知道保母是最疼她的「媽媽」,對兩人毫無血緣之親似懂非懂,看著鄰居小朋友陸續上幼稚園,好幾回她總忍不住問「為什麼我不能上學?」

原來恩恩的越南籍生母阮女六年前嫁來台灣,沒多久離家出走和別的男人同居,生下恩恩後把戶口偷偷報在先生名下,結果先生不甘老婆落跑還搞外遇,打離婚官司意外得知自己多了一個女兒,做親子鑑定確認女兒不是他的種,不但多告前妻一條違造文書罪,還向內政部申請除戶。

結果,原本領有身分證的女嬰從此被中華民國除名,沒多久阮女因居留到期趕著出境,因女兒沒身分證無法辦護照,只好先把女兒託付保母代為照顧,原以為還有機會返台接女兒,卻因案被限制入境再也走不進台灣,母女相隔數千里。

離婚獨居的張姓保母基於同情心,才答應幫阮女照顧女嬰,沒想到這一帶就是四年多,等於幫人養小孩還沒錢領,靠著打工、每月賺取近萬元收入的張女,兩年前因恩恩生病,醫藥費差點付不出來,申請健保又處處碰壁,終於忍不住向社會局求助。

之後恩恩雖獲得移民署發給的居留證,社會局也為張女申請每月三千元兒少補助,但恩恩就學在即,卻沒書可念,健保就醫問題也沒解決,讓張姓保母非常焦慮。已訪視關懷兩年多的嘉義縣專勤隊也束手無策,專勤隊長葉逸夫忍不住憂心:「難不成恩恩人生永遠見不得光?」

縣府社會局坦承,礙於現行法規規定,不是外國人、也不是台灣人的恩恩要取得身分證幾乎不可能,問題就在不知道生父是誰,生母又斷了音訊。唯一解決之道是按兒少法第四十八條由保母向法院申請領養監護,但前提是生父、生母要同意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iif454512 的頭像
    fiif454512

    fiif454512的部落格

    fiif4545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